温寒混混沌沌地下了车,感觉骨缝间都生了锈,伸了伸懒腰后,深深地吸了口气,像是奔赴刑场一般大步离开。
她去做了头发,做了美容,又买了衣服,多少年没有这么大手大脚地花过钱,看着银行卡上哗哗往下掉的数字,她竟然有种莫名的痛快感。
收拾好之后,美容院的服务生柔声说要给她化个妆,她托托眼镜,摆手拒绝:“我自己来吧。”
等她化好妆,换了衣服出来,那服务生惊讶得合不拢嘴,眼底俱是惊艳,愣了半天才说:“小姐,你好漂亮啊!”
温寒很长时间没被人夸赞过了,一时间觉得不适应,等看到镜子里自己那张熟悉却陌生的脸时,她冷笑一声,五年过去了,她却依然可悲,霍瑾轩不过轻轻地触碰,她的心口就能血流成河。
江情大饭店是本市最正统高端的一家饭店,不渲染淫糜气氛,又不刻意附庸风雅,真正出自大师手笔的设计,雍容大气自然不在话下。
温寒由侍者领着去找秋暮包间,小男生频频回头偷看她,她勾唇一笑,他便羞得满面通红。温寒在心中自嘲,她这样刻意又是为了哪般?她过得好与不好,早在五年前霍瑾轩就已经不在意了,她这么做,是为了欺骗他,还是为了欺骗自己,她也有点分不清楚了。
等她进去的时候,人已经来得差不多了。霍瑾轩坐在首位,五年的时间将他雕刻得更加沉稳干练,退去了玩世不恭,像所有成长中的男人一样,终于成熟了。
耳边是此起彼伏的唏嘘声,有人惊叹她始终如一的美丽,有人惊叹她被时间浸润后的性感韵味,只有她自己知道,她这样是做给霍瑾轩看的,她依旧不甘心,不甘心他让自己如此痛不欲生。
“温寒,你来了。”霍瑾轩抬头看着她,那道刻在她心底的声线轻轻地响起,带着恍如隔世的熟悉感,深入骨髓。
她也看着他,笑得风情万种:“霍瑾轩,好久不见。”
五年未见的老同学,由熟悉到陌生之间的那点落差是最值得人们津津乐道的,于是,酒壮人胆,几杯酒下肚,就有人按捺不住,开始试探着打听温寒和霍瑾轩的事。两个当事人都熟视无睹,无视就被当作默认,一群人便渐渐放肆起来,一个以前在班里就兴风作浪、挑拨离间的女生如今更是变本加厉,故意冲着温寒说道:“温寒,当初霍瑾轩甩了你找了个骚蹄子,你没趁这次机会报复他?给他领一高富帅啊!”
她话一出,气氛瞬间变得凝重,在场的人都噤若寒蝉,没人再敢吱声。温寒不怕无意的冒犯,最恶心这种把别人的伤痛当下酒菜的小人,她不是善茬,从来也不知道忍气吞声四个字怎么写。
于是,她一手抄着高脚杯,一手捎带着从桌旁烟盒里抽了根烟,身姿绰约地走到那女人旁边,面带笑容地把整杯红酒浇到她脸上。在她惊呼一声准备反抗时,温寒一手压住她的肩膀,一手把抽来的烟塞进她嘴里,顺势捡了只打火机,把摇曳灼热的火焰凑近她的脸颊。
温寒垂眸看着这女人,眼底是阴森的寒意,她狠咬着后槽牙开口:“刘晓玉,别拿自个儿的嘴不当回事,我温寒还没沦落到给你当调剂的地步!”
刘晓玉深知温寒绝不是个好欺负的,但是仗着人多,她看着别人调侃的时候温寒也没什么表情,还以为她性子变软了,这才搬起石头狠狠地砸了自己的脚。
刘晓玉和温寒的作风同从前并无两样,所以这出闹剧大家也没放在心上,吃了饭,又闹哄哄地转战楼上的娱乐场所。
这么一折腾,不知不觉就到半夜了,温寒没想着赶回部队,下午没有回去的车,怎么着也得留宿一晚。
温寒当初太张扬放肆,好姑娘都不愿意和她接近,况且,那会儿她的心思全都放在霍瑾轩身上,哪有精力顾及其他,所以同学聚会唯一值得她奔赴而来的那个人,却由不得她肆无忌惮地靠近了。
包厢里回荡着或余音绕梁或魔音入耳的歌声,有打牌的,有摇骰子的,喧嚣声不绝于耳,她坐在沙发的一头,霍瑾轩在另一头,不尴不尬的距离,说矫情点,是她耿耿于怀的那五年。
坐了一会儿,她觉得头疼得厉害,扶着额角出去透气。走廊尽头是洗手间,宽大的洗手台釉面光洁,映着璀璨的灯光,像是定格了的湖面,她撩起裙子坐上去,高跟鞋甩在一边,把顺来的烟点上,娴熟地叼在嘴里。
“这么长时间了还没戒烟?”霍瑾轩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了过来,他一手挑着她的黑色高跟鞋,一手从她指尖抽走了那根刚点燃的烟,温寒回头看他,觉得格外地不真实。
这五年里,她几乎是魔咒了一般疯狂地想他,无数次在心底勾勒他的模样,幻想了无数次她再见到他时,是该红了脸,还是该红了眼。
但是现在,她似乎并有那么大起大落的心情。她之所以会千里迢迢地赶过来参加这个鸿门宴,并非对霍瑾轩还有什么执念,她只是想知道,她难过了这么久,为他堕落了这么久,削掉了自己所有的锋芒,到底是和他过不去,还是和自己过不去?
她又抽了一根,娴熟地点上,在朦胧的烟雾里斜睨着他,声音里没什么多余的感情:“霍瑾轩,你这是和我玩的哪出?”不是所有的感情都适合这样的套路,久别重逢、旧情复燃的那都是当初爱得不深、恨得不够,换作她,她恨不得把他抽筋扒皮、啖血食肉。
“温寒,你误会了,我不是那个意思,我就是想见见你,看你过得好不好,你过得好,我就放心了!”霍瑾轩深情地看着她,他变了很多,却唯有眉眼如初。
温寒冷眼看他,怒火中烧,看着他一副时过境迁的淡然模样,眼中突然就生了泪,不知道是因为气愤,还是因为难过。
他从来没有好好爱过她,所以才能这么云淡风轻。
她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大小姐,不谙世事,思想单纯,因为在象牙塔里禁锢了太久,所以对外界的事物有近乎偏执的好奇。她的娇纵和奢侈导致了她被所有女生孤立,青春期的躁动无处宣泄,她被一些叛逆的女生频繁而没有缘由地纠缠,其他人都是看笑话的,出于被放大的仇富心理。
而只有霍瑾轩,家境一般,是最该看她笑话的人,却偏偏出手相救。她懵懂无知,瞬间被这童话般的英雄救美情节打动,尔后,含羞带怯的守在他身边。
他告诉她:“跟着我,我会保护你,虽然不会是一辈子,但只要我在,绝对护你周全。”
没有刻意而浮夸的山盟海誓,也没有虚情假意的诱哄,只是发自肺腑、尽全力地守护,她羞红了脸,耳边都是自己剧烈的心跳声,半晌只说了句:“好!”
只怪她太天真,以为他的告白是走了心,却不想他之所以不许诺一辈子,是因为他压根没有想过长久。

